第224章 待遇上的差别,汉人春节放假30天!!!

与此同时,另一份通告,也在全城张贴——《北境公约》。

这是一份朱由检亲自审定、由中枢编撰、全国通用的殖民法则。

红色封面,黑金字体,醒目的四个大字:“文化·教化。”

《北境公约·第一条》:本地区即日起,全面执行明朝法典,废止一切旧地方法规、教会判例。

本地将设帝国总督府一座,汉人管理署三处,设“北地语言转换所”五区、“帝国书房”十六所,统一培训政务用语、律令书写、商务契约。

自即日起,以汉语为唯一官方文字与通用语言,他语一律作废。

政务文书、城中标识、市井商契,不得出现一字异文。违者,轻者罚金,重者流放。

《第三条》:帝国境内统一作息,凡属北境之地,须依大明京师为时辰标准,每五日一次“对时调钟”,不得自行起止。

每日开市、启学、通关,须先举行升旗礼,宣读《帝训·民篇》一章,以示臣服与感恩。私自启市者,以扰乱帝制论罪。

最引人注目的,是《第七条》:节日体系统一采用大明历法,取消本地一切旧俗、旧神、旧祭、旧祷。

全面施行“汉节十二纪”,其余节令,如寒食、立春、秋分、霜降、腊八,亦按汉地风俗施行,不可擅改。

其中春节汉人放假三十日,其他只得三日!

《第九条》则直接拉满民族优待:所有汉人享有“高温补贴”“极寒补贴”,金额按年工时计发;

非汉人需在冬夏时节各缴纳“环境共济税”,用于供养京师移民与驻军;

若不缴税,则无资格享用取暖、制冷、食品调拨等福利。

《北境公约·第十二条》:

凡帝国登记在册之汉人公民,入驻北境者,享有以下权利与待遇:

每月基本工酬不得低于五千制式银元,其余按岗位绩效累进;

年满十八者,国家一次性发放五万成年贺礼金,鼓励“走读天下、游历九州”;

汉人每三年可申请带薪休养一季,帝国设有“疗养补助”专项金,按户头直拨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