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,国法院成立案件事前事后审核监督部门,往后国法院不管大小案件开庭之前法官需把卷宗递交审核台,每案判决书皆须让审核台签字方可生效。
二,所有冤假错案皆须追查责任人,国法院在每地法房成立申述处,有不服判决者皆可申诉移交至高级法堂重新审判。
三,国法院定期划拨一笔资金作为赔偿金,对确定冤假错案受害人实行公平公正的国家赔偿。
四,在各地监狱成立审核申诉机构,切实保障国民人权,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冤假错案。
韩非子在记者会道:“作为一国法相,出现如此冤假错案是我的失职,我对国民公开道歉,对于公差房滥用职权表示愤怒,公差房虽然不是国法院直系机构,但我会联合国政院一起推动制度改革,我希望以后公差执法必须遵循制度传唤抓捕审问,我再次重申,别山封国所以权力皆来源于国民赋予,封国所有官方机构存在的意义是服务于国民,国法院全体上下将诚心接受国民监督和批评,国法院一定会成为封国最令人信服的公权机关。”
法相韩非这一诚恳道歉赢得国民一致叫好,于是媒体再一次把笔墨倾向韩非,从他任法相以来抓了多少贪官,办了多少大案要案,如何铁面无私敢于直面权贵,又有媒体分享韩非两次竞选发言和答辩,最后终于有人肯定韩非主张其实也合乎封国发展理念,韩非如果当选,封国可能会变得更好。
当然,这些洗白之文立马遭到其他媒体反驳,列国政论报就不留情面指出:治国当用阳谋,再好的经济刺激手段和治国手段都是见不得光的阴谋,阴谋者能成一时不能成一世。
但不可否认,韩非召开记者会之后对法务系统的整顿是效果卓着的,首先是各大私立监狱之乱象被彻底清理一番,光逮捕的牢头狱霸就数百,还有些中上级管理,甚至于监狱背后东家都遭到起诉。
其次是联合国政院对公差司制定执法规则,从此以后,公差再不能无传唤证拘捕证就随便抓人,也不能再对嫌疑人实行刑讯逼供和诱供,公差司的权力被压缩到只负责调查取证,至于嫌疑犯是否有罪得法堂说了算。
最后是对大小判决,事前事后包括审判堂都有审核司负责监督审核,所有判决都需须写明根据什么律什么法第几章第几条判决理由,对刑事案件更须三位法官合计审核签字。
这无形中便增加了贵族贿赂成本,加上有封君府公诉台为底层国民辩护撑腰,封国海内外司法为之一清,这也为未来司法系统出身的无数国相赢得了民意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