往事一幕幕在她脑中回放起来,这些山匪好色成性,但她因为缺乏营养,发育的慢,明明十二了,看起来就像七八岁的。
再加上,她有意的将本就不算白净的肤色抹得更加的黑,将自己弄的脏兮兮的,得以成功隐藏自己。
可是最近她发现,这帮禽兽是没有下限的,最近这些年收成不好,哪哪儿都穷。清风寨也好久都没开荤了,渐渐地,寨里开始有活人被烹食。
他们盯着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像看一个活人,而像一块可以生吃的肉。她知道,她要下手了,威胁到她的人,都该死。
那个被掳来的富家千金,就是她等的契机。
大当家要娶那千金,对方宁死不从,她便自告奋勇去当说客。装得再可怜些,说几句“同是苦命人”的话,骗取信任并不难。
然后“无意”提起曾听来的“下药逃出生天”的故事,给对方递个思路。那千金自然没机会亲自动手,但每日给她送饭的,本就是些被掳来的良家女子。
这原是一群女人凑钱买了迷药,想趁机自救的计划,她不过是隐身其中的推手。
她们买的药劣质无用,她便偷偷换了自己备的好药,混在酒里。酒精助劲,药效加倍,那些男人睡得死沉。
女人们只想着逃,她却要一把火烧干净。大当家成亲,二当家定会带亲信回来贺喜,她甚至算准了他们会回来,少一个仇人,都不算完美的复仇。
她以告密者的身份跟着二当家,料定他谨慎,定会带两个亲信。用从千金那里“讨”
来的衣裙设下陷阱,是第一刀;
在衣裙上抹了野猪最爱的气味,让碰过衣服的人成为猎物,是第二刀;最后留给二当家的,是致命的第三刀。
三刀下去,再无活口。至于寨门口那些蠢货,她早匿名报了官,一个也跑不了。
人永远不能寄希望于他人的救援,唯有靠自己自救,才能闯出困局,这还是“那个贵人”说的话。
宝珍忽然想起自己五岁那年,那是她刚被爹娘卖进杂耍班的第一个年头。
那时她常年吃不饱,长得又瘦又小,在杂耍班里成了最易被欺负的对象。
每天要应付数不清的训练,还要学驯动物,稍有差池就是一顿毒打。
粗重的木板狠狠砸在背上,她疼得直哭,可在那个地方,没有半个人会心疼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