炭笔记事册摊在案上,朱砂圈出的“书房暗柜”四字尚未干透。甘草指尖轻压纸角,将三七花吊坠置于灯下。铜纹泛青,与昨夜丹府书柜雕痕轮廓相合。
他收册入囊,起身推门。天光初裂,街面湿冷,脚步踏过石板未留回响。
滇南知府衙署大门方启,紫苏梗已候于堂前。甘草不言寒暄,只将请柬残角、药库封条拓片、白及供词并铜扣依次陈列。三物列成一线,逆纹水印与蛇鳞火漆重叠对照。
“腾冲文书可伪,人言可蔽,但御纸专供、封印同源、证物闭环,三者俱在。”
他声不高,亦不迫,“若丹参清白,何惧搜府?若其藏奸,则非独谋杀三七,实为逆党内应,渗入地方经年。”
紫苏梗默然良久,目光扫过铜扣刻记,终于提笔批令:“准予搜查,限书房、药库两处,时限两个时辰,不得扰动家眷,不得损毁典籍。”
令签落匣,铜铃轻震。
甘草持令离署,领四名衙役直赴丹府。府门石狮依旧,铁牌巡者却增为八人,分立两侧,手按刀柄。乳香立于阶上,素衣束发,目光不动。
“官令在此。”甘草出示批文。
乳香接过细览,指腹摩挲火漆印痕,片刻后侧身让道:“书房可查,其余逾限。”
甘草点头,率人入院。其他衙役依令巡查厢房,他独自穿廊向书房。木门紧闭,锁扣新换,但门缝内尘灰未动,显未有人进出。
他推门而入。
书架林立,古卷森然。檀木柜格三层九屉,雕纹繁复。他逐寸抚过第三格边缘,指节触到一处凹陷——形如三瓣花簇,中心微陷,深浅恰容吊坠嵌入。
他取出三七花吊坠,缓缓嵌入。
铜纹咬合,无声一震。
柜底暗屉弹开三寸,内藏一物裹于油布之中。
甘草取出,解布展册。账本泛黄,封面墨迹斑驳,题曰:“三七记账·藜芦求购被拒”。翻开第一页,日期赫然为案发前十日,条目清晰:
“三七粉五十斤,验货合格,拟售普洱陈氏。”
“陈氏退单,因‘性烈难控’。”
“藜芦令至,愿出三倍价强购,拒。”
“次日,弟被掳于归途,押入山中。”
字迹渐乱。
再翻数页,另附一张凭据,纸张厚韧,墨色沉实:
“今收到逆药阁执事藜芦令银五百两整,用途:医药补偿款。
落款:丹参,手印一枚。”
甘草合册,将凭证夹于册中,收入袖袋。
门外脚步轻响,乳香立于廊下,身后两名仆从捧盒而至。
“大人搜得何物?”她问。
“该找的,已找到。”甘草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