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章 艰难的谈判

**第二,版权与品牌控制。**

草案要求,“灵犀OS”的商标所有权归**华为所有**,“灵犀”团队拥有使用权。并且,华为有权在未来基于商业考量,对“灵犀OS”进行分叉(Fork)开发,甚至推出替代品牌。

赵昊一听就急了:“商标归你们?那我们还叫什么‘灵犀’?万一以后你们觉得我们不行了,直接把商标拿走,我们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?分叉开发更是离谱,那生态不就分裂了吗?”

梁工在一旁试图缓和气氛:“这只是初步设想,目的是为了保障合作项目的稳定性和品牌一致性……”

会议室里的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。华为方面显然是有备而来,条款设置极具侵略性,旨在最大化控制风险和攫取未来价值。而“灵犀”三人,则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一种近乎“卖身”的危机感。
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第一轮谈判,在不愉快的气氛中暂时休会。

回到酒店,赵昊气得在房间里直转圈:“太过分了!这哪是合作?这分明是收购!还是廉价收购!要是按他们的条款,咱们辛辛苦苦干到最后,连名字都可能不是自己的了!”

陈默也脸色铁青:“专利共享,免费授权……这绝对不行!我们的技术是我们的根!”

林见鹿始终沉默着,站在酒店房间的落地窗前,望着深圳璀璨的夜景。他知道,这才是商业世界真实的面目,没有温情,只有利益的博弈。华为的条款虽然苛刻,但也反映了他们对“灵犀”价值的认可和志在必得的决心。

“生气解决不了问题。”林见鹿转过身,目光恢复了一贯的冷静,“他们抛出苛刻的条件,是谈判的策略,试探我们的底线和决心。我们需要拿出更有力的筹码,和更清晰的**替代方案**。”

当晚,三人几乎一夜未眠。林见鹿重新梳理谈判策略,赵昊核算着各种合作模式下的利益分配,陈默则再次确认己方核心知识产权的边界和价值。

第二天,谈判继续。

张总似乎预料到他们会反弹,依旧气定神闲:“林先生,考虑得如何?我们的条款虽然直接,但确保了合作的效率和资源的集中。”

林见鹿没有直接反驳,而是抛出了己方精心准备的方案。

“张总,王律师,梁工,”林见鹿语气平和却坚定,“我们理解华为对风险和回报的考量。但我们认为,合作的前提是**相互尊重和公平互利**。”

他首先针对专利问题:

“关于知识产权,我们建议采用**分层界定**的方式。”林见鹿示意陈默展示一份清单,“**第一层,是我们已经拥有的核心基础专利**(如图形引擎架构、触摸处理算法等),这些必须明确归‘灵犀’独立所有,华为可以获得商业授权,但需要支付合理的授权费用,而非免费。”

“**第二层,是合作期间共同研发产生的专利**,可以按投入比例共享所有权。但授权给第三方时,需要双方一致同意,收益按比例分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