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九七年的秋天,以一种近乎慷慨的姿态降临在西里村。经历了春夏的充足雨水和阳光,田野里的庄稼长得格外丰硕。玉米秆壮实地挺立着,每一棵都结着两三个饱满的玉米棒子,沉甸甸地压弯了腰身。花生地里,翠绿的藤蔓下藏着累累果实,等待着农人的双手去发掘。
这个农忙季节,吴家院子里久违地热闹起来。吴建军和家宝特意从北京赶回来,带着打工攒下的钱和给家人的礼物。家宝的变化最大,半年多不见,他长高了半个头,肩膀变宽了,皮肤被工地的阳光晒成了古铜色,说话声音也低沉了许多。
"哥,试试这个!"家宝兴奋地从行李包里掏出一双崭新的运动鞋,"耐克的,我在北京西单商场买的,打五折呢!"
吴普同接过那双白色的运动鞋,鞋面光洁,气垫柔软,是他从未穿过的好鞋。他心里涌起一阵酸楚的暖流——弟弟用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买鞋,而自己却还在花着家里的血汗钱。
"太贵了,"吴普同小声说,"你自己怎么不买一双?"
家宝满不在乎地摆摆手:"我在工地上穿什么不一样?哥你在学校,得穿体面点。"
最让人欣慰的是小梅的状况。退学后,虽然头疼仍会偶尔发作,但频率明显降低了。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每天变着花样给家人做饭,脸上重新有了血色和笑容。
"姐做的饭比娘做的还好吃!"家宝狼吞虎咽地吃着韭菜盒子,含糊不清地称赞。
小梅笑着拍他:"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"
周末,吴普同从学校回来,也加入到秋收的队伍中。清晨四点半天还没亮,李秀云就已经起来蒸好了馒头,煮了一锅小米粥。一家人简单吃了早饭,带上工具和水壶,踏着晨露向地里走去。
清晨的田野笼罩在薄雾中,玉米叶上挂满了晶莹的露珠,在初升的阳光下闪闪发光。吴建军熟练地分配任务:"我和家宝在前头砍秆子,秀云和普同掰棒子,小梅在后面捆秸秆。今天咱们把东头那三亩地收完。"
镰刀挥舞的声音打破了田野的宁静。吴建军和家宝一前一后,利落地砍倒玉米秆;李秀云和吴普同跟在后面,熟练地掰下玉米棒子,扔进身后的箩筐;小梅则细心地收拾散落的秸秆,用草绳捆成整齐的捆。
"今年这玉米长得真喜人,"李秀云擦擦额头的汗,满足地看着金灿灿的玉米棒,"一亩地少说能收九百斤。"
"我看能上一千,"吴建军难得地露出笑容,"籽粒饱满,晾干了准能卖个好价钱。"
家宝干得特别卖力,镰刀舞得虎虎生风。"爹,等明年我再多挣点钱,咱家也买台小四轮,就不用这么辛苦了。"
吴普同看着弟弟的背影,心里百感交集。一年前,家宝还是个调皮的小学生,功课不好经常挨骂,如今已经像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。
最让人高兴的是小梅。她一整天都没说头疼,干活特别利索,还不时哼起歌来。中午在地头吃饭时,她甚至主动讲起了笑话。
"我们班以前有个同学,把'饕餮'读成'号餐',被语文老师罚抄了一百遍!"小梅说着自己先笑起来,眼睛弯成了月牙。